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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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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2018年国自然评审结果正式公布了!着急的小伙伴可以在8月16日以后点击进入信息系统进行查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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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2018年3月1日至3月20日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14867项,经初步审查和复审后共受理211462项。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专家评审意见,决定资助面上项目18947项、重点项目701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106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7671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00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38项、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102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937项、部分联合基金项目(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大科学装置科学研究联合基金、民航联合研究基金和钢铁联合研究基金)26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86项,合计41250项。其余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

依托单位科学基金管理人员及申请人可于8月16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查询相关申请项目评审结果。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申请人发送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并有明确的理由,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各依托单位和科研人员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8年8月16日

 

 


怎么知道自己中了没?

评审结果公布后,根据以往能够查询到的时间划分,有三种方式查询项目是否通过评审:

1、依托单位管理人员能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isisn.nsfc.gov.cn)查询项目批准清单。

2、项目申请人会陆续的收到通知邮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收到通知邮件以后可以通过个人账号登录系统查询项目评审结果详情。

3、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向相关依托单位寄发纸质批准资助项目通知。

 


具体查询时间

所在申报单位查询日期,2018年8月16日11:00以后。个人查询日期,2018年8月17日11:00以后由基金委发送通知,可在国自然官网查询。

虽然个人查询理论上要明天才能查到,但国自然网站还是给我们留了个口子,合作项目。

在登陆后,选择在线申请。

在新增项目申请里选合作项目,因为要有在研三年以上项目才能申请,所以点进去会显示在研项目。

如果中了的话,下面就会显示出来。如果有,基本就中了,没有也不代表没中,明天直接用正规方法查了才算数。

若项目高中,那恭喜!这个假期你可以去放飞自我了!另外明天就是七夕节,可以选在这个重要的日子和你的另一半分享这个喜悦的消息

若遗憾此次未中,或许可以试试以下两个办法:

 


不服!

对评审结果提出意义的同学,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 月21日开始,9月7日16时截止。

步骤:你需要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9月7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注意!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 1 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7日16 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答复时间别错过!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2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以公函形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件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

复审工作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复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复审管理办法》,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目)的规定,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可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提出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提出复审申请

1.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接收工作自8月21日开始,9月7日16时截止。

2.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填写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表(以下简称复审申请表)并于9月7日16时前提交。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可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索取。

3.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人打印1份复审申请表,确认纸质与电子复审申请表内容一致,并在纸质复审申请表上签字。不予资助复审申请人应当将签字后的纸质复审申请表于9月7日16时前当面递交或以快递方式寄送(以邮戳日期为准)相关科学部综合处。

二、受理复审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受理复审申请。请注意,具有《复审管理办法》第八条所列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复审申请内容或者手续不全的;

(四)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由科学部告知复审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审查复审申请

1.自然科学基金委各科学部负责审查受理复审申请,审查依据是《复审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将在11月2日之前,将复审审查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

3.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可通过信息系统随时查看本单位复审申请人复审申请的提交情况与处理结果。

非集中接收期受理项目的不予资助复审工作参照上述程序进行。

最后,祝贺已经通过的朋友们

本文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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